摄手座旅人。

婚后协议书

甲方:男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女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四五年的友好交往,决定共同步入婚姻殿堂。为保证今后婚姻生活的有序正常,现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
一、婚后家庭支出超过一百元以上物品,均需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不得有擅自作主张或先斩后奏的行为,违反者剥夺其家庭财产支配权一个月,并罚没收其次月零用钱(婚后的财政大权必须交由乙方管理,甲方每月领取相应的生活费以供家用)。
二、甲乙双方可拥有一定数量的私人财产,该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甲方所持有的私人财产数量、来源、用途需向乙方明示,不得有欺瞒隐藏等行为。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充公。
三、甲乙双方的各类社交安排须提前一天以上向对方汇报,在未得到对方明确答复前不可擅自安排。如未提前一天以上向对方汇报,对方有制止其社交活动的权利。情节严重者,对方有禁止其一个月内正常社交活动的权利。
四、在未获得对方同意前,甲乙双方均不可有夜不归宿之行为。无正当理由未于半夜十点前回家者,对方可取消其当晚回卧室睡觉的权利,并保留拒绝其第二晚回卧室睡觉的权利。
五、甲方自愿承担婚后家庭生活中部分家务事宜,其中包括铺叠被子、洗涤炊具餐具、扫地、拖地、洗衣服(含床单被罩等大型待洗涤物品)、擦玻璃、整理房间等,所付出的体力劳动(ML不记入劳动范畴)并且不得有任何怨言及牢骚。
六、甲方对乙方所提问题及话语应使用人类语言积极主动响应和回答,不得无视乙方的任何言行,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得出现对乙方不理不睬、扫眉搭眼的现象。如未做到,乙方保留自甲方不理睬行为后一个月内完全无视甲方的权利。
七、甲方对乙方在公众场合表现的撒娇耍赖或其他白痴行为不得表现出鄙夷、无视、嫌弃及假装不认识等非人道行为。
八、在甲乙双方出现矛盾或纠纷时,甲方应本着怜香惜玉、尊重妇女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基本原则,对乙方的无理行为妥协并于纠纷开始一小时内主动自愿承担纠纷中全部过错及责任。甲乙双方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矛盾激化,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矛盾保持一天以上。
此外,为了双方婚后生活的幸福安宁,为了女人的尊严不受侵犯,乙方特与甲方签定此《婚后协议》,甲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生活费降低一半;
1、每周六、日,甲方必须任选一天带乙方逛商场,因为乙方需要保持爱美的心态,不至于与其他女性衣着反差过大。如违反除了上缴罚款外,甲方还得向乙方多赔偿100元。(乙方不想过早的被朋友说成像家庭主妇)。
2、有任何女性向甲方表达爱慕之情时(除乙方),甲方必须断然拒绝,不得拖泥带水,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如违反,乙方将视甲方为有婚外情处罚,并有权剥夺甲方丈夫的身份,同时没收甲方名下(将来继承的全部家产等)全部财产,一切财产归乙方所有,并罚款乙方10000元/年的青春损失费(开始时间为2004年6月11日)。
九、双方需尊重、孝敬各自父母,逢年过节必须给人民币500元以上,家长收不收是他们的事情,必须要给

评论

© 摄手座旅人。 | Powered by LOFTER